融资租赁业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金融风险;
其次,商业风险,其中包括承诺书支付、运输保险、产品检验等环节的潜在风险;
再者,产品市场风险。
这部分的风险涉及产品的销售渠道、市场份额及竞争力、消费模式等多个重要因素;
最后,技术风险。
这主要指的是技术是否能成功发展、已有的技术水平是否成熟以及成熟的技术是否能够持续等问题引发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