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发明及外观设计均可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实用新型主要涉及对于产品的结构形态或其组合方式中适合实际运用的新颖技术方案进行创新研究;
而发明则是针对产品、工艺流程甚至是其改良方式中所发掘出来的全新的技术方案;
最后,外观设计则是针对产品整体或局部的形状特征、图案元素或其组合方式,以及色彩搭配与形状、图案之间的映衬效果,经由精心设计后所呈现出的具有美学价值且适宜工业化生产的全新设计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