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在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用之后,他们的全体员工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与此同时,如果这些职工的妻子或者丈夫没有稳定的工作,她们也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孕期医疗费用所带来的权益。
所有的所需资金,都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承担支付。
而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则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这两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