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实验,即是在调查过程中对可能涉案的情境、条件进行模拟再现的一种细致入微的侦查手段。
其宗旨在于验证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是否确实存在以及如何发生,进而检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护观点的真伪性,检验证人证词和被害人陈述的可靠性及其与现实情况的吻合度等等。
侦查实验的目标是尽可能地将案件的整个过程或者某个关键场景进行真实还原,以期能够客观地揭示案件真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为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刻,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实施侦查实验。
此外,还需确保侦查实验的具体情况应当详细记录成笔录,并由参与实验的人员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同时,严禁任何可能导致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
这也充分表明了侦查实验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