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借贷协议时,必须特别关注以下涉及到法律相关知识的事项:
首先,借贷协议的撰写者应当是借款人本人,而非贷款人自行起草。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能够有效地避免借款人以贷款人未经授权擅自修改协议内容为借口,从而否认借贷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借贷协议应尽可能做到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措辞。
此外,在撰写借贷协议时,无需详细阐述借贷双方之间的具体原因关系。
最后,建议在借贷协议中附加借款人与贷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以便于日后查询和核实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