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手术过程中可能会损伤到患者的神经系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构成了医疗事故。
若当事人对此有所疑虑,他们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具体工作,应当由负责组织此项工作的医学会来组织专家鉴定组展开。
此外,依据第二十七条中第一款的规定,专家鉴定组将严格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相关规定,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地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对医疗事故进行准确的鉴定和辨识,从而为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坚实的医学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