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赔偿款(又称为房屋重新设置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被拆除房屋业主所遭受的损失,这笔款项会依据被拆毁房屋的构造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区分,并按照每平米的价格进行计算。
二、周转补偿款,这部分款项主要是为了补偿那些因为被拆毁房屋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的家庭所带来的不便,它会根据这些家庭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类区分,然后按照被拆毁房屋家庭成员的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三、奖励性质的补偿款,这部分款项主要是为了激励那些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的被拆毁房屋家庭,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行为,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各项具体标准将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