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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八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有人欠我八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5-12 12:35:03 已帮助20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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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八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在法律层面,关于借款的偿还问题,可参考以下几点建议:
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已届满,但借款人仍未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
反之,如还款期限尚未达到,则暂不得提起诉讼。
其次,如借款协议中并无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在债权方多次催讨及给予债务人适当的偿还款项宽限之后,如超过确定期限借款人仍然未能清偿债务,则债权人亦可依法提起诉讼,该诉讼的实效期限为三年。
此外,在正式提出诉讼之时,须撰写完备且详尽的起诉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借款协议、担保文件以及相关的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其常驻超过一年以上的常驻地点)的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进行立案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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