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公证手续以确保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流程如下:
首先,需向房屋所在地区的公正机构提交公证申请。
在此之后,由公正人员依据各方当事人所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接下来,公正人员会通知相关当事人填写并递交《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在公证程序启动后,公正人员将分别与买卖双方进行面谈,并制作相应的面谈记录。
最后,公正人员将根据上述所有步骤出具正式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