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依法执行侦查工作过程中,如认为某名犯罪嫌疑人体内存在必须实行逮捕措施的犯罪行为,则须撰写一份正式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同时附上该案件的详细资料以及完整的证据链提交至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核准。
在经由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当判断出该犯罪当事人有可能被判处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判决处置。
按照该部法规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罪】所涉及的公私财产领域内,若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缴纳义务;
若诈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样也需承担罚金的缴纳义务;
而若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责任。
此外,如果本法中有其他特殊规定,则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且每次诈骗所得均用于偿还之前的诈骗债务的情况,在计算诈骗金额时,应将案发前已归还的部分金额予以扣除,仅以实际未归还的金额为准,在量刑时可以将多次行骗的金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充分考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