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明专利权的新颖性判定基准包括以下三方面:
(1)公开度标准,即创新成果是否曾被公开披露,成为区分原始创新与模仿抄袭,以及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的关键依据。
(2)时间标准主要关注于同一类型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可能由两名及以上的人员分别独立完成,在此情况下,要判断何者能够获得新颖性的认可,则必须遵循一定的时间标准,这构成了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的另一重要依据。
(3)地域标准则意味着只要在法定范畴内尚未为公众所熟知和使用的发明或实用新型,都可以被视为具备新颖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