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子女抚养费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要以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面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准等多个因素作为参考,从而合理地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
通常情况下,子女的抚养费用占据了其父母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左右。
如果父母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则可以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计算,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