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借款未予归还的问题,您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具备相关证据且该诉求仍处在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期内。
证据范围包罗万象,诸如欠条、录音资料、付款凭证等均可采用,同时需注意,借据必须为原始文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涂改或复印处理。
如果借据上明确记载了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自借据到期日起计算两年;
若借据上并无还款日期,您可随时主张债权,自首次催收之日起计算两年内皆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