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债务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时,经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项请求后,各债权人理应在接收到债权申报的正式通知之后,及时履行相应的申报程序。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债权人设定一定的债权申报期限。
具体来说,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且最短不得低于三十天,最长则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