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消费者于酒店浴室内意外跌倒,且该酒店未能充分履行其提供安全保障的职责,例如未安装防滑地毯或张贴相关警示标识,那么基于此种情况,酒店应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宾馆、商场、银行、火车站、机场、体育场馆以及娱乐场所等各类经营场所及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如若未能充分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遭受损害,则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