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倘若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实施赌博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计算机网络服务以及通讯技术支持,甚至为其结算费用等具体协助行为,将被视为赌博罪的共同犯罪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罚。
因此,如茶楼经营者已知晓赌博活动存在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或茶楼本身实际经营着赌场业务,以吸引更多的赌客光顾,那么此类情况下,茶楼经营者将应负起相关法律责任。
然而,若茶楼仅作为一个普通场所,对于顾客在店内进行的私人赌博行为并不知情,则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的刑罚。
此外,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对于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且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将依据上述条款予以惩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