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罪中的死亡赔偿规定如下:
首先,赔偿金额以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衡量标准,并且按照二十年来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而言,每增加一岁便会相应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而对于超过七十五周岁的受害人,其赔偿年限则将被限定在五年内。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相关数据均需以法院认定为准。
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即若行为人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治疗与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要赔偿因误工所导致的收入损失。
如果受害人因此致残,行为人还须支付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
若受害人不幸离世,行为人还需支付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