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的债务履行问题往往包含两种具体的情况,分别为短期无法进行债务清偿以及长期缺乏偿债能力。
当面临短期无力偿还债务的困境时,债权人与债务人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后,对债务进行分期偿还。
而对于那些长期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而言,的确切解决方案应当涉及到基于其私人所有物的偿债安排。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必须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公正、明确的裁决。
除了以上所述的常规手段外,甚至需要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声明以确保债务能够被切实兑现。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