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个人或企业因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行而被起诉时,中国各级司法机关通常会依据情节轻重,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具体而言,对于构成此项犯罪的罪犯,通常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同时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此外,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以及其他相关环节中,实施了妨害国家对信用卡进行有效管理的行为,从而破坏了信用卡管理秩序的一种违法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