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交通事故发生时未及时拍摄现场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当机动车辆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时,应由保险公司依据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给予相应赔偿。
然而,若赔偿金额仍显不足,那么对于机动车之间所产生的交通事故,则应当由存在过失的一方承担赔付责任;
若事故双方均存在过失,则需根据各自过失程度的比例来共同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