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逃税犯罪行为的既遂定罪量刑情况,我们有如下详尽的划分和标准:
首先,如果涉事主体采用虚构事实、瞒报情况等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根本不履行纳税义务,且在上述过程中逃脱了大量的税收款项,使得这部分金额占据了总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
其次,若该行为所涉及的逃脱税金数额更为庞大,且占据了总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那么这位涉案者将会受到三年以上但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