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通过纵火与爆炸等暴力方式对交通工具进行破坏的案件,一般的判决都是以“破坏交通工具罪”来审判行为者。
只要行为符合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定性标准,那么,行为人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乃至于死刑的严厉惩罚。
当然,也存在特殊情况,当行为人选择用放火或爆炸的方法来破坏还没有正式投入运营的交通工具时,那么,就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以“放火罪”和“爆炸罪”为依据,来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