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驾责任的具体划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倘若仅仅是醉酒驾驶者自身的行为不当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名醉酒驾驶者将需承担起事故产生的所有责任;
其次,若事故的发生源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例如在共同饮酒的过程中出现了强制性的劝酒行为,或者明知对方不胜酒力却仍然劝其过量饮酒等情况,那么便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事故责任的归属。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