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合同中已确定履行地点之处,则该约定地点便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然而,如果合同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或者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并且争议的焦点涉及到货币的支付问题时,那么,接受货币的那一方的所在地将被认定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同样,当涉及到不动产的交付问题时,不动产所在的地方也将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标的物,则由承担相应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此外,如果合同属于即时结清性质的话,那么交易行为发生地也可以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