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尾信天翁、黑鹳、白腹军舰鸟、金雕、白鹳、中华秋沙鸭以及朱鹮、白肩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虎头海雕和拟兀鹫等众多物种均属于我国一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行列。
在此值得我们强调的是,任何对上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捕杀或非法获取行为的人,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则有可能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其罚金,甚至可能涉及没收全部财产的严重后果。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