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仅单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便需由提出离婚诉求者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起诉书并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件以及婚姻登记证书前往被告居住地点所在地区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然而,若被告实际居住地点与其惯常居住地并不吻合,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应前往被告实际频繁居住的法院以提出上诉。
在案件提交之后,法院将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如果所有申请材料齐全且满足诉讼立案的要求,法院将会予以正式立案受理。
像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便是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以下几种情况都可被视为感情破裂的表现:
(1)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存在长期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的现象;
(4)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以上;
(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