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在当月的下旬选择离职,那么他当月的社会保险将仍由原雇主承担。
然而,倘若劳动者在离职之后能够迅速地找到新的就业机会,便可以携带自己的社保卡、个人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比如新就职单位的准确信息及该单位所在医保机构为其开具的接收证明,前往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事宜。
此后,再依据新单位的要求,将这部分社会保险顺利过渡至新用人单位,并由后者进行后续的缴纳和管理。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