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并未针对民间借贷纠纷予以具体阐述和规范。
然而,在实际社会环境中,由于民间借贷现象广泛存在且经常引发各类纷争,因此当发生此类问题时,当事人首先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化解;
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其所涉及的纠纷数量亦相当庞大,其中最为常见的便是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