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作为子女,抚养自己的父母乃是不可推卸之责任与义务,尤其当子女已经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并具备了充足的经济来源时。
根据现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成年的孩子被赋予了赡养、支持以及照料年迈父母的重要责任。
如果这些成年子女未能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那些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处于生活困境中的父母,便有权向他们索取必要的赡养费用。
因此,赡养父母不仅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而且他们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承担这一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