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逃避责任、行为表现逃逸的情况出现,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相关部门将判定扣留驾驶员驾驶证分数总计12分,并对违规驾驶者施以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处罚,同时处以不超过15天的行政拘留。
此外,所在地区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吊销该驾驶员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并终身禁止其重新申请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由此可知,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后的逃逸,是加重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
假如肇事逃逸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标准,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如在交通事故中表现出极其恶劣的逃逸行径或者存在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将被判罚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因肇事逃逸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惩罚力度将会更加强烈,需接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