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当车辆驾驶人员体内酒精含量介于每百毫升20毫克至80毫克之间时,判定为饮酒驾驶行为。
在此之际,若饮酒者仅在汽车内休息,且并非处于驾驶状态,则此行为不视为酒驾。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相应的罚款措施,罚款金额从1000元到2000元不等。
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到处罚,那么在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将会被处以10天以下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罚款,罚款金额同样为1000元到2000元不等,并且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则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使其清醒过来,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饮酒者将在5年之内无法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