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凡具有切实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书,以及刑事判决和裁定书中的有关财产分配部分,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其属同一级别,并拥有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实施强制执行。
此外,还有法律规定必须由人民法院进行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也将由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负责执行。
因此,在贵方接到起诉后,如仍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相关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