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包含如下人群:
配偶、父母、儿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孙子孙女和外孙子孙女等。
这是与您有着直接血液传承或者婚姻纽带联系的至亲之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并不仅仅局限于自然血亲,还包括了拟制血亲。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亲属的范畴涵盖了配偶、血亲和姻亲三个方面。
而在这些亲属中,配偶、父母、儿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和外孙子孙女被视为近亲属。
此外,配偶、父母、儿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则构成了家庭成员的主体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