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房产补偿费用方面,将依据被拆迁房舍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方米的价格标准进行金额计算。
2.针对周转补偿费用,则需参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状况来确定等级,然后依照房屋住户的人数逐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而奖励性补偿费用方面,则有赖于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具体制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循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