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需遵循以下必要要求:
首先,(一)相关主体应当清晰明确地列出。
在此过程中,针对自然人作为借款方,需要对个人身份证明上的姓名进行详细验证,若条件允许,则推荐在贷款协议中完整引用居民身份证号码,从而通过由本人亲自签署的方式保障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而对于法人机构作为借款人时,必须加盖其规范的单位公章以表明无误。
其次,(二)关于借款金额以及对应的计价单位应当明确、具体。
特别注意,若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额之后,应用中文繁体字对该数值进行进一步表述,同时还要标明各种比例,例如百分比、千分比或万分比等,以便借贷双方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
然后,(三)协议内容务必详尽且无歧义。
具体内容包括还款时间的具体规定、利息支付事项的约定、违约金的设定等。
如果存在担保人,还应该披露担保方式,同时指明担保人的角色,并要求担保人本人签名确认,这样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的产生。
最后,(四)建议借款协议采用一式两份的做法。
即每一方均持有一份完整的借款协议,以此保证协议在法律层面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