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法律体系中,相关司法程序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时间。
然而,若是首犯该罪行,则其诉讼程序的有效期将延长至十年之久。
此外,倘若涉案人员可能面临的最严重处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相关诉讼程序的有效期亦可增至十五年。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若所涉嫌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不足十年,则超过十年后便不再予以追究法律责任,而针对交通肇事罪的情况来看,其法定最高刑期为七年以上,因此其适用的诉讼实效应当为十年时间。《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