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关于医院发错药导致的赔偿金事宜,相关的评估程序首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患者因误用药品而承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医院在此过程中所展现出的过失程度。
具体的赔偿金额计算方法是将医院的责任度系数乘以患者因误用药物所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药品供应部门,即我们常说的药房,他们肩负着对错误发放药品给消费者的责任,因此,对于患者因误服不当药物而产生的合理的、必需的且与损害后果具有直接逻辑关系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餐补费等等方面的开支,都必须全额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