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具体指的是纠集众人扰乱火车站、渡口、民用航空站以及大型商场、公园、电影院、展览馆、体育馆等公众场合及秩序,对抗或阻止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权的严重情节之行为。
同时,倘若个人曾多次组织或资助他人从事非法聚集活动,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情节较为严重者按同样的标准予以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