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协议,其法律效应得以产生的前提是,双方都必须在主观意愿上表达出真实而又符合法律规范的意思。
根据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一个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一)行为主体需具备与所实施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行为过程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无误;
(三)在此基础上,该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道德准则。
此外,第一百五十三条还规定,如果在实行过程中,该行为触犯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将被宣布为无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导致此种民事法律行为的全部或部分无效,除非明确表明相关强制性规定会使得整个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的情况下。
同样地,任何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