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子是否应有赡养行为的事宜,这直接取决于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是否建立起了所谓的扶养关系。
只有当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着明确且充分的抚养事实时,他们才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赡养责任。
并且如果是解决再婚夫妇所生的子女对待继父母这个问题,那么这些孩子也应承担对此类父母所需履行的赡养职责。
此外,在一种情况下,随着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的持续,继父或继母也将负有抚养教诲继子女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