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除了无法通知到之外,或者被怀疑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相关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的,如果通知可能会妨碍调查,那么我们会在拘留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当妨碍调查的因素消失之后,我们必须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这一点至关重要。
被拘留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迟到场时间绝对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妨碍调查的特殊情况,否则我们应该在拘留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