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问题,我可以给出明确的答案,即信用卡逾期超过九十天将被视为征信不良,从而列入黑名单中。
信用卡恶意透支:
这是指持有信用卡者,其行为表现出实质性的非法占有目的,超过了规定的额度或者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归还欠款。
在此,我想进一步扩展相关信息,以便您更好地理解信用卡逾期还款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信用卡逾期滞纳金。
这是指当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包括当天)之前偿还全部欠款或还款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时,按照规定应当向发卡银行支付的相应费用。
其次,逾期利息。
当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后,通常会享有二十至五十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
然而,若持卡人出现逾期还款情况,则该持卡人在上月的所有费用均无法再享受到银行的免息优惠,而且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换算成年利率可达18%之高。
再次,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将会被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形成不良信用记录。
目前,我国个人征信记录已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者为他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便能在国内任意一家商业银行查询到自己的信用报告。
最后,诉讼费用。
如果信用卡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银行将聘请律师向用户发送律师函,并提起诉讼,届时诉讼费用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