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议定计件方式收费,若不涉及财产方面的纠纷,收费标准为每件案件600-8000元;
然而,若涉及到财产关系的纠纷,除了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还要根据案件总标的额依照不同的比例进行细分和累加收费。
具体如下:
对于总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的案件,将免予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总标的额在10万1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案件,将收取总标的额的1%-5%作为额外收费;
对于总标的额在100万1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案件,将收取总标的额的0.5%-3%作为额外收费;
对于总标的额在500万1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案件,将收取总标的额的0.3%-2%作为额外收费;
对于总标的额在1000万1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案件,将收取总标的额的0.2%-1.5%作为额外收费;
而对于总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的案件,将只收取总标的额的0.1%-1%作为额外收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