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偷取他人2000元人民币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同时将被处以罚款或单处罚款。
若盗窃金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又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量刑起点可能上升到十年至十二年之间。
但依法应判处无期徒刑或更重刑罚者除外。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迅猛发展,针对他人财物、私人物品的网上偷窃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
为了对网络的正常运用进行监管,相关法律机构制定了相应的治安处罚措施。
网络盗窃罪是指借助电脑技术,通过窃取密码、掌握账号、更改程序等手段,将实体或虚拟的财富和金钱占为己有的行为。
对于盗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应视作构成盗窃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进行定罪判决。
首先,虚拟财产同样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范畴。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主要由玩家操控游戏过程中所产出,其价值不仅体现为玩家的辛勤付出及网络连接时间等方面,还有许多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设备等都可以通过购买游戏充值卡来实现,而这些游戏充值卡正是游戏玩家基于实际货币支付方可获得。《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