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房屋拆迁的赔偿准则,通常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修建年代以及破损状态等多项因素进行合理划分,并按照每平米的平均价格来计算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用;
对于周转补偿费用,则会考虑到被拆迁户的临时居住环境,以此为基础设定不同档次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进行按月发放;
最后则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与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综合考量后决定。
2、在房屋补偿费用中,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其计算方式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作为参考依据,然后再按照每平米的平均价格进行计算;
而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户因临时居住环境不佳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所带来的不便,其计算方式是以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为基准,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至于奖励性补偿费用,其目的在于激励被拆迁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等,该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最终确定。
3、在计算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时,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其中,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代表了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价值,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则反映了被拆迁房屋本身的重建成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