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逾期且持卡人失踪的案件中,发卡银行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拥有管辖区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规,这类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判决责任方(即“债务人”)依法清偿欠款。
随后,发卡银行有权向相应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拍卖、变卖相关责任人所有的财产来抵偿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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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