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概述及构成要件
信用卡诈骗(又名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旨在通过欺诈手段,非法占有所持有信用卡的人的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具体而言,该罪的内涵是某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或虚构事实的情况下,违反信用卡监管制度,运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从而获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责任和量刑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以及盗窃罪,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具体包括: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3)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
(4)冒用他人信用卡;
(5)恶意透支等。
其中,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