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侵入民宅这一犯罪活动通常会按照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进行立案侦查,其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对象应当为住宅安宁权;
2.在客观层面上,需具备实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一行为的证据;
3.犯罪主体应为一般公民,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4.主观因素为故意为之,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已经违背了房主的意志,甚至破坏了住宅的安全感和宁静,而仍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便可视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凡是非法搜寻他人身体、住宅,或者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另外,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滥用权力,触犯该项罪行者,则要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