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未成人与其确立恋爱关系并无明确的法规触犯。
然而,除了法律规定之外,社会公众还普遍认可公序良俗准则作为道德的基准。
特别地,当涉及到未成年人恋爱与性行为问题时,必须高度谨慎行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若其监护人、抚养者、看护者、教育者或医疗工作者等特定职业人员与其发生性关系,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如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