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在使用信用卡透支之后,若未能按照约定及时缴纳欠款,则视为违约行为,银行有权要求持卡者全额偿还欠款,包括本金及其产生的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附加费用。
若银行采取法律行动并获胜,持卡者则需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外,如持卡者以非法占有的意图进行恶意透支,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逾期未偿,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将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
(通常而言,逾期金额超过10,000元,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截至三个月尚无还款,即被视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需要指出的是,逾期还款将会为持卡人留下负面的信用记录,这将会对持卡者未来的贷款等重要事项的进行带来重大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